主题分类: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:商粮局 名 称:沙河市商务和粮食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沙商罚决字[2017]第075号(摘要)
发文日期:2017-12-15 文 号:
沙商罚决字[2017]第075号
当事人信息:陈**,**加油站负责人,男。
因该加油站涉嫌擅自改建加油站实施等违规行为,违反了《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》第三十八条第八款等规定关于“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经营行为” 等的规定。2017年11月12日,对其立案调查,于11月20日对其下达了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。依据《河北省成品油经营违法行为查处规定》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:
1、停止擅自改建行为;
2、对其违规行为给于罚款壹万元。